一、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市**区小港街道**东路368号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含门诊楼、住院楼、中心楼等),具体消防系统分布如下: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5、防火门监控系统
6、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
10、防排烟系统
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3、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4、防火分隔设施
15、消防电梯
16、消防年度检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3、具有相关的业绩及良好信誉。
五、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维保服务报价单及消防设备维修价目表;
6、必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
7、必须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
8、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若法人未能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要身份证原件。
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承包形式:
1、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接到报修电话后,乙方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所有设备材料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需每月两次对本院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提供巡检记录;
3、每季度对全院的消防报警设备完成25%的测试,全年完成全院设备的100%测试,并提供测试记录;
4、每年度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记录;
5、每年对本院职工进行一年两次消防培训,并提供培训方案和记录。
(二)维保服务期限:1年;预算金额48000元。
(三)质量标准:本项目的维保工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四)本项目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环保要求。
七、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承诺等。
以上证件、资料均加盖报名单位红色印章,按以上资质顺序整理成册后装袋密封递交,封面注明呈递单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交医院总务科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合格者,****医院组织的产品洽谈会议。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2120
联系地址:**市**区小港街道**东路368号住院楼四楼后勤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