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选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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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院执行工作质效,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院****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选用2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办理有关委托拍卖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洋浦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经济开发区沙塘路7号洋浦

法院

二、委托事项

(一)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辅助服务工作的内容包括:

1.****法院查明拍卖财产的现状信息、权属信息、权利负担等相关情况,欠缴税费以及各类费用情况;

2.****法院查明拍卖财产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以及瑕疵等情况;

3.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4.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5.根据拍卖财产需要及自身资质承担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工作;

6.****法院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拍卖财产的市场估价;

7.****法院将《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上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向社会发布;

8.****法院书面审查确定的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数据,****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向社会发布;

9.****法院书面审查决定办理撤回拍卖、暂缓拍卖、中止拍卖等事项,****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操作;

10.****法院审查的委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11.拍卖成交的,核对保证金、尾款到账等成交裁定书所需明确的事项。

12.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二)其他服务要求

1.****法院对特殊案件指定的无偿辅助服务工作;

2.****法院****法院派驻1名工作人员提供驻点服务,****法院提供辅助服务工作;

3.****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对于法院委托的案件,入库辅助机构必须认真办理,不得挑拣和推诿。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委托材料;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申报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

3.本公告第三项“资格要求”中列出的材料;

4.《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服务费

网络司法拍卖或变卖成交的,按不高于以下标准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向网拍辅助机构支付网拍辅助工作服务费(“以下”包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1.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 100 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 5‰;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

2. 动产成交价 5 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 2%;超过 5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 1%;

3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4. 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辅助工作费用不得超过 10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3 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30 万元;

5.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执行法院以物抵债价格作为成交价,按本条第1项规定计算并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6. 拍卖或变卖未成交的,网拍辅助机构不收取费用。委托协议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应当按违约责任约定扣减辅助工作费用;

7.中标供应商需自行支付拍卖、变卖案件的下列相关费用:公告费、视频及照片制作费、劳务费(展示拍卖标的、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协助办理拍卖标的交付及产权过户、完税等手续的劳务费用)等。

六、选定方法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次选用工作分为报名、评审、公示、签订协议共四个阶段进行,选定2家企业,服务期限为2年。

1.报名:(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17:00止(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2)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承担相应后果。(邮寄地址:****开发区沙塘路7****办公室,陈女士 0898-****7892。)

2.评审:采购小组将对参加报名机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2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3.公示:将拟定网拍辅****法院官网公示,公示期3日,接受社会监督。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我院与选用机构签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明确约定网拍辅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附件:1.**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2023年修订版)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申报书

3.承诺书

****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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