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名称
| 学院路校区食堂厨余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 项目编号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1-06 14:52:16 | 公告截止日期
2026-01-12 16:00:00 |
采购单位
| ****(**) | 付款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签约时间要求
| 到货时间要求
|
预算总价
| ¥98000.00 |
发票要求
|
含税要求
|
送货要求
|
安装要求
|
收货地址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公告说明
|
采购商品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分类
| 学院路校区食堂厨余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
1 |
项 |
垃圾处理服务 |
品牌
|
型号
|
预算单价
| ¥ 98000.0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服务内容: 1. ****学院路校区学生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主要是剩饭剩菜、泔水)的清运消纳服务。 2. ****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市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收集运输三联单》或通过网络电子版形式确认每日清运数量、金额。 3. 服务方应当具备****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车辆自带液压提升装置,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并分类运输至本项目约定的处理设施,不得出现“混装混运”的情况。作业时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做到密闭运输,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4. 服务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规范、及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每次收集完毕后应当将收集容器交还采购人人员或归位至专门存放地点。 5. 服务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爱护收集容器,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提示设置警示标志、开启警示灯等安全防范工作。 6. 服务方需提供厨余垃圾运输去向,提供处理单位名称或者区城管委指定单位信息并提供处理单位的消纳相关资质:保证厨余垃圾运往具备相应消纳资质及能力的场所完成处理。 二、清运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三.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厨余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及相关行政审批许可。 (注:1.比选文件咨询请电话联系采购人裴老师:****9350 ; 2.需提交纸质版的响应文件,且响应文件的报价需和线上报价一致;3.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学院路丁11号****(**)4号办公楼402。)标书代写 |
参考链接
|
售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