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1-06
| 项目名称 | ****销售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九亭镇九新公路788号1幢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7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昕 |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135****029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增加申请代理销售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本公司仅负责代理销售。射线装置销售后,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在客户使用处进行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本公司不负责对代理销售的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进行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本项目代理销售S15型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属II类射线装置销售量为3台/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设有专职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人员训计划、台账管理制度培;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目前有13人已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考核合格。 | ||
| 承诺:**** 李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昕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