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柯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松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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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6

项目名称 ****销售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项目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区九亭镇九新公路788号1幢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7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昕
联系人 赵** 联系电话 135****0293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2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增加申请代理销售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本公司仅负责代理销售。射线装置销售后,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在客户使用处进行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本公司不负责对代理销售的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进行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本项目代理销售S15型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非医用加速器,属II类射线装置销售量为3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1、设有专职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人员训计划、台账管理制度培;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目前有13人已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考核合格。
承诺:**** 李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昕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0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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