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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条第二款:“原则上不再制定2024年度工业企业业绩奖励办法,除2024年度不设‘经济贡献上台阶奖’和‘企业管理综合奖’外,延续2023年度相应政策对2024年度工业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予以认定”的要求,****工信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管委会等部门对评选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考核,经区直有关部门审核,****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2024年度工业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1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与****联系。联系人:余**,刘文艳,联系电话:055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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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