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将****康复医院项目调整规划总平方案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虎岭大道以北、三塘河路以西。
二、地类(用途)
医疗卫生用地。
三、调整理由
项目原总平图曾于2024年2月22******局批复,并核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原批4个建筑单体,分别为1#楼国****中心楼和2#住院、医技、康复综合楼以及3#行政后勤楼、地下室,4个单体合并核发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4年6月,****发改委指导要求,项目需分期实施建设。一期工程先行建设1#楼国****中心楼及对应地下室。
为落实分期建设要求,****拟对原规划方案作如下调整:一是分栋发证,将1#楼、2#楼、3#楼及1#地下室、2#地下室分开发证;二是结合分期建设后的建筑功能定位,调整1#楼、2#楼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四、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与原批一致,不做调整,具体如下:
(一)项目总用地面积55909.89㎡,净用地面积为55909.89㎡。
(二)拟建建筑占地面积9917.52㎡(建筑密度17.74%)。
(三)拟建总建筑面积80299.85㎡,总计容面积59708.21㎡(容积率1.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708.21㎡,地下建筑面积20591.64㎡。
(四)拟建项目绿化面积23041.25㎡(绿地率41.21%)。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由整体发证调整为单体发证
1.原批复地下室为整体地下室,因项目进行分期建设,调整后拟将原地下室划分为1#楼地下室及2#楼地下室两个独立建筑单体,其防排烟系统、消防疏散等均独立设置。
2.1#楼国****中心楼和2#住院、医技、康复综合楼以及3#行政后勤楼单体单独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原批复地下室为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20147.03㎡(不计容);调整后地下室由整体分为2个独立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不变。其中1#楼地下室建筑面积10979.64㎡(不计容),2#楼地下室建筑面积9167.39㎡(不计容)。
(二)调整1#楼、2#楼地上建筑面积
1.原批1#楼地上总建筑面积30781.32㎡,调整后1#楼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0835.16㎡,较原批增加53.84㎡。
2.原批2#楼地上总建筑面积24264.58㎡,调整后2#楼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4210.74㎡,较原批减少53.84㎡。
上述调整均位于第五层,其中2#楼第五层的设备用房面积减少53.84㎡,1#楼第五层手术机房建筑面积增加53.84㎡。
(三)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技术经济指标均及总平建筑位置、建筑外立面与原批复一致。
六、公示地点
(一)******局规划公示栏(**市**区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二)**市**区虎岭大道以北、三塘河路以西(项目现场)。
(三)******局网站(http://www.****.cn/rmzfzcbm/zrzyj/)。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6年1月5日起(共3天)在今日头条(**市**区自然**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4日)反映至******局(联系电话:0771-****912,邮寄地址:**市**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12)。
特此公示
批前公示牌3(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
批前公示牌1(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
批前公示牌4(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
批前公示牌2(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
批前公示牌6(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
批前公示牌5(1.5米X2米)-****康复医院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