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永靖河坎砂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筑公资告〔2026〕1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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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筑公资告〔2026〕1号)

日期: 2026-01-06 15:24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受****(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电子化方式组织****砂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区桃林路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贵****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石厂矿山位于**县**镇,****政府约8.5千米,河坎村通村道路位于**西北侧,矿山道路与通村道路相连。

面积:0.131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985.67

****6025.80

2

****865.67

****6015.80

3

****815.67

****6125.80

4

****685.67

****6095.80

5

****645.67

****6005.80

6

****840.88

****5682.07

7

****009.12

****5688.97

8

****104.67

****5751.80

9

****102.67

****5952.80

1465.0

1310.0

**储量:2018.62万吨

开采标高: 1310.0米至 1465.0米

**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银行开具的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涵(原件扫描件)。

(5)竞买申请书(原件扫描件)。

拟出让年限:8.0年

起始价:1135.0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性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发改财金〔2016〕2798号文件规定,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竞买人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7)根据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规定,****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竞买人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2月05日—2026年02月26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现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文件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2026年02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应在申请时间内,凭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cn/hallweb/#/login)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申请所需资料(申请资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银行开具的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涵(原件扫描件)。

(5)竞买申请书(原件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宗矿业权出让起始价为1135万元;增价幅度53万元或其整数倍;无底价。

(2)竞买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后一轮报价须高于前一轮报价。

(3)竞价采取自由竞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挂牌时间内竞买人可自由竞价;挂牌时间截止后进入2分钟限时竞价询问期,若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3分钟循环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4)竞价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其它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拟****砂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量)以**四方****公司编制的《贵****砂石厂(扩能、延续)**储量核实报告》为依据,出让机构(****)只进行程序性备案,不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矿产**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风险,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建议竞买人先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再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采矿权及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本次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0年,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原矿业权人竞得的,按采矿权延续办理登记。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在有效期限内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矿山建设并投产,若到期仍未完成矿山建设投产的,不得申请办理矿业权转让变更,采矿许可证到期将不予延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和《**省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函〔2024〕718号)有关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按规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将不予延续,采矿许可证到期自行废止。

5.截止挂牌日,此次挂牌拟出让采矿权范围与**省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库淹没区、永久基本农田、重要交通线路、已设矿业权不重叠。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前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等相关规定。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山建设、开采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在进行矿山建设及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或****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若违约方为竞得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若违约方为竞买人,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1.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不按交易规则当场签订《矿业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不按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的;

3.违反规定采取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贿赂、敲诈勒索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买的;

4.****中心****中心制止后仍不听劝阻的。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同步在****、****、**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6年01月07日

附件:

****石厂(未动用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挂牌出让(第二次)文件GK(26)001.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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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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