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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7日我分局受理****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联系电话:0475-****122
通讯地址:**市沿山路027号
邮 编:029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 | **省(自治区****工业园****园区****公司院内 | **** | **利永贞****公司 |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