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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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4 1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4日我分局拟对******公司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122

通讯地址:**市沿山路027号

邮 编:0292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

**自治****工业园****园区A区北路西侧,****公司院内

******公司

****

本项目位于**自治****工业园****园区A区北路西侧,****公司院内。项目实际建设3条HZS180****搅拌站,占地面积2442m2,两用一备,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一条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占地面积1716m2,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0万m3;**一条1000型水稳料生产线,占地面积675m2,年生产水稳料8万m3。公辅工程依托内****公司现有工程。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4个200m3水泥仓,4个200m3粉煤灰仓,新增备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2个300m3水泥仓,2个300m3粉煤灰仓。****搅拌站配置一座50m3矿粉仓,一座100m3水泥仓,5座50m3卧式沥青罐,均在封闭的车间内建设;水稳料生产线配备2台100m3水泥筒仓。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商品混凝土生产线DA001筒仓废气及上料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

2.水稳料生产线DA003筒仓废气及上料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

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DA002排气筒中沥青储罐和沥青搅拌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骨料烘干粉尘、热骨料筛分粉尘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热骨料筛分粉尘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DA004排气筒中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

DA003排气筒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

5.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由屋顶排放。

厂界外161m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31.079μg/m3,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119μg/m3,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mg/L)。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淋塔底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实验废料、沉淀池****填埋场填埋处置、电捕焦油、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设置18㎡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设置18㎡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3.电捕焦油器产生的沥青焦油、废活性炭、UV光解机产生的废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导热油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需对危废暂存库采取的相应的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沥青罐区、危废暂存间基础、导热油炉下方事故池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防渗区。循环水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3.简单防渗区。停车区、搅拌楼、原料库以及厂区主要运输道路采取简单硬化即可。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各类场所,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区域大小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一定数量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移动式灭火设备,以便及时扑灭初期零星火灾。

2.每年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

3.每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水池。按规范配备足够的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正式呼吸器等;

5.运输沥青储罐的车辆安装防泄漏装置;

6.操作工人必须培训上岗,并制定详细操作流程,加强管理、宣传、教育,企业应对设计环境风险的场所、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环境风险教育,引起员工对环境风险的重视,增强工人在生产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几率,避免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4日我分局拟对******公司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6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5-****122通讯地址:**市沿山路027号邮 编:029200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公司年产商用混凝土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稳料8万立方米变更项目**自治****工业园****园区A区北路西侧,****公司院内******公司**** 本项目位于**自治****工业园****园区A区北路西侧,****公司院内。项目实际建设3条HZS180****搅拌站,占地面积2442m2,两用一备,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一条3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占地面积1716m2,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0万m3;**一条1000型水稳料生产线,占地面积675m2,年生产水稳料8万m3。公辅工程依托内****公司现有工程。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4个200m3水泥仓,4个200m3粉煤灰仓,新增备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2个300m3水泥仓,2个300m3粉煤灰仓。****搅拌站配置一座50m3矿粉仓,一座100m3水泥仓,5座50m3卧式沥青罐,均在封闭的车间内建设;水稳料生产线配备2台100m3水泥筒仓。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商品混凝土生产线DA001筒仓废气及上料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2.水稳料生产线DA003筒仓废气及上料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DA002排气筒中沥青储罐和沥青搅拌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骨料烘干粉尘、热骨料筛分粉尘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热骨料筛分粉尘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4.DA004排气筒中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DA003排气筒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5.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由屋顶排放。厂界外161m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31.079μg/m3,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119μg/m3,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mg/L)。三、声环境影响分析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1.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淋塔底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混凝土实验废料、沉淀池****填埋场填埋处置、电捕焦油、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设置18㎡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设置18㎡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3.电捕焦油器产生的沥青焦油、废活性炭、UV光解机产生的废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导热油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需对危废暂存库采取的相应的防渗措施:1.重点防渗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沥青罐区、危废暂存间基础、导热油炉下方事故池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一般防渗区。循环水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3.简单防渗区。停车区、搅拌楼、原料库以及厂区主要运输道路采取简单硬化即可。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各类场所,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区域大小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一定数量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移动式灭火设备,以便及时扑灭初期零星火灾。2.每年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3.每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水池。按规范配备足够的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正式呼吸器等;5.运输沥青储罐的车辆安装防泄漏装置;6.操作工人必须培训上岗,并制定详细操作流程,加强管理、宣传、教育,企业应对设计环境风险的场所、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环境风险教育,引起员工对环境风险的重视,增强工人在生产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几率,避免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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