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00套金属构件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50000套金属构件加工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市本杰****公司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厂房3874平方米,采购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环保喷塑设备等,建设一条年产50000套金属构件加工生产线,本次迁建不新增产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激光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隔爆阀+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塑粉回收柜+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冷却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激光切割工序、焊接、打磨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喷塑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相应排放限值;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总排口,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水排放执****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锐地系列铣床、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压铆机、二保焊接机、打磨机、空压机和风机等,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金属屑和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焊渣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废滤材、除尘灰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定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危险废物、润滑油等。风险场所为危废暂存间。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废气处理设施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市龙****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