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二期增资扩产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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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0790797卢建业
李斌**省**市麻涌镇
**市麻涌镇水乡大道10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二期增资扩产项目(一期)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省**市麻涌镇 水乡大道105号
经度:113.542048 纬度: 23.028014****环境局
2022-12-23
东环建〔2022〕13642号****
2025-06-1710000
100****
914********0790797******公司
914********0378868******公司
****1900MA53F6007Q2025-07-31
2025-07-312025-11-30
2025-12-082026-01-05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8rG0f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化纤弹性面料28400 吨、化纤弹性织带 1600 吨年生产化纤弹性面料12500吨、化纤弹性织带1600吨
项目为纺织品制造,分期建设,本次为一期验收,生产规模为环评审批产能的47%,未增加生产规模。 由于项目产品品质要求比较高,且需要不同颜色的经线按照特定规律进行排列,项目增加8台经纱机、10台紧式络筒机、6台袜套机、4台撑纱机用于整经工序,增加的设备不会导致产能增加,且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十四、纺织业 17,整经工序为豁免环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范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化纤弹性面料生产工艺:整经、织造-质检-毛坯水洗1次-染前预定型-染色(外包)-水洗10次-脱水-前功能整理-定型-后功能整理-检验包装;化纤弹性织带生产工艺:包根-整经-织胚-染色(外包)-水洗10次-烫干-检验包装化纤弹性面料生产工艺:整经、织造-质检-毛坯水洗1次-染前预定型-染色(外包)-水洗10次-脱水-前功能整理-定型-后功能整理-检验包装;化纤弹性织带生产工艺:包根-整经-染色(外包)-水洗10次-烫干-检验包装
项目环评审批的化纤弹性面料生产工艺中前功能整理采用磨毛机、抓毛机、刷毛机、梳毛机、剪毛机等设备增加面料的绒感,后功能整理采用涂层复合机进行贴合,需使用胶水,本期建设仅设置了刷毛机、轧光机,采用刷毛机、轧光机增加面料的绒感,后功能整理工序仅设置了烫金工序,通过烫金机进行烫金,其余工艺无变化。 化纤弹性织带生产工艺中本期除了织胚工艺暂未建设,其余工艺与环评审批工艺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定型机为相对封闭设备,通过密闭废气收集管连接定型机中部抽风排气口,定型废气通过3套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排气筒排放(P1和P2各收集4台定型机有机废气,P3收集3台定型机有机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3个排气筒进行收集排放,均配套低氮燃烧装置。 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依托****处理站碱喷淋除臭后通过现有2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WSZ-002、WSZ-003)。 后功能整理-贴合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P7排放(高度15m)。 前功能整理粉尘前功能整理中抓毛、刷毛、梳毛、磨毛过程会产生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生活污水(5400t/a)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生产****处理站处理后60%(4800吨/天)回用于生产,40%(3200吨/天)直接排放狮子洋。 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定型机为相对封闭设备,通过密闭废气收集管连接定型机中部抽风排气口,定型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3套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3m高排气筒排放(K24、K27定型机各配1套废气处理设施、K25-26定型机合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 4台天然气直燃式定型机均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烟气分别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共计4根排气筒。 ****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项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前功能整理中刷毛产生的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现有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合计3807.88吨/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进入现有****处理站处理后60%(2284.728吨/天)回用于生产,40%(1523.152吨/天)直接排放狮子洋。 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危险废物包括:原材料包装固废(废包装物、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丝、不合格产品、污泥,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七期厂房新增2个定型机燃料废气排气筒(P8、P9),项目定型废气排气筒高度审批为25m,本期设置23m;定型机燃料废气排气筒高度审批为25m,本期设置23m。排气筒高度均未降低10%及以上。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期厂房(1楼)设置预定型工序,配备定型机;二期厂房(4楼、6楼)设置烫干和水洗、前功能整理工序,配备水洗机、窄幅织物定型机、烫机、烧毛机等设备;三期厂房(3楼)设置后功能整理工序,配备烫金机和涂层复合机;四期厂房(1楼、5楼、7楼)设置水洗、毛坯水洗、前功能整理工序,配备水洗机、抓毛机、刷毛机、摇粒机等设备;七期厂房设置定型/预定型工序,配置定型机;织机大楼(1、2楼)设置织造、包根、织胚工序,配备刺绣机、针织机、拉根机;外租厂房(4-9楼)设置整经、织造工序,配备络筒机、松筒机、袜套机、经纱机等设备。一期厂房(1楼)设置水洗工序,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部分水洗机调整到一期厂房1楼;二期厂房(1楼、2楼、4楼、6楼)设置烫干和水洗、脱水、毛坯水洗工序,配备水洗机、脱水机、烫机、连续平幅水洗机(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部分连续平幅水洗机调整到二期厂房1楼,部分水洗机调整到二期2楼)等设备,审批的部分烫机、前功能整理工序(部分硅胶涂料机、预缩机)调整到三期厂房6楼;三期厂房(3楼、6楼)设置前/后功能整理、烫干工序,配备烫金机、烫机(审批设置在二期厂房的部分烫机调整到三期厂房6楼)、审批设置在二期厂房的部分硅胶涂料机、预缩机的调整到三期厂房6楼等设备;四期厂房(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设置织造、包根、整经、水洗、前功能整理工序,配备水洗机、轧光机等设备,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刷毛机调整到七期厂房。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部分水洗机调整到一期厂房1楼、二期厂房6楼和锅炉房。审批设置在织机大楼的针织机、拉根机调整到四期6楼。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拉纱机、络筒机调整到四期6楼;五期厂房(4楼、5楼)设置织造工序,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的部分针织机调整到五期厂房4楼和5楼;六期厂房(4楼)设置织造工序,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的部分针织机调整到六期厂房4楼;七期厂房设置前功能整理、定型/预定型工序,配置刷毛机(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刷毛机调整到七期厂房)、定型机等设备;织机大楼(1、2楼)设置整经工序,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的松筒机、紧式络筒机、袜套机、撑纱机、经纱机调整到织机大楼厂房1、2楼。审批设置在织机大楼的针织机、拉根机调整到四期6楼;外租厂房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拉纱机、络筒机调整到四期6楼。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的部分针织机调整到五期厂房4楼、5楼和六期厂房4楼。审批设置在外租厂房的松筒机、紧式络筒机、袜套机、撑纱机、经纱机调整到织机大楼厂房1、2楼;锅炉房设置水洗工序,审批设置在四期厂房的部分水洗机调整到锅炉房。
项目部分设备位置在审批的原厂址进行调整,环评未设置防护距离,且设备调整后也未新增敏感点,且每个厂区均未新增污染物种类。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87.898 45.7 384 0 0 333.598 45.7
64.72 11.54 115.2 0 0 76.26 11.54
0.78 1 5.76 0 0 1.78 1
0 0 0 0 0 0 0
0 0 30.72 0 0 0 0
288411.12 76593.87 367470 0 0 365004.99 76593.87 /
2.72 0.2774 6.944 0 0 2.997 0.277 /
28.17 1.8694 31.37 0 0 30.039 1.869 /
0 0 0 0 0 0 0 /
0.62 0.362 3.976 0 0 0.982 0.36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回用水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中的“漂洗用回用水水质”、“染色/印花用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以及企业自身回用水标准要求。废水排放总氮可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3 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可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证书编号:****)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19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 表 2 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排放狮子洋 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3日检测了废水处理后排放口、RO出水口、超滤出水口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定型废气排气筒(P1、P2、P3)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定型机为相对封闭设备,通过密闭废气收集管连接定型机中部抽风排气口,定型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3套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3m高排气筒排放(K24、K27定型机各配1套废气处理设施、K25-26定型机合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检测了定型废气排放口(P1、P2、P3)
2 直燃式定型机燃料废气排气筒(P4、P5、P8、P9) 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中其他炉窑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 4台天然气直燃式定型机均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烟气分别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共计4根排气筒 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1日检测了直燃式定型机燃料废气排放口(P4、P5、P8、P9)
3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WSZ-003、WSZ-002)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项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3****处理站废气排放口(WSZ-003、WSZ-002)
4 厨房油烟排气筒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食堂油烟经现有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3日检测了厨房油烟排放口
5 定型废气、污水处理站、前功能整理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2025年9月2日 ~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8日 ~2025年9月9日检测了A厂界、B厂界四周和7期厂房车间门外1米处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设备防治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 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检测了厂界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和危废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体交有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已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排放狮子洋;****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项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相应的环境事故应急设施,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现有生产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40%排放狮子洋;****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项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相应的环境事故应急设施,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现有生产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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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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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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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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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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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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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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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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