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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白马寺街19号 | 1,398,000.00元 | 96.7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 **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点位由采购人指定。 | 供应商不得向除采购人之外的人员或单位提供检测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有相关执法人员在场并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根据上级部门抽检批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 供应商应按抽检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和报表(供应商从接收样品起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检验报告和报表);有检验不合格的样品,按照抽检方案规定将检验报告报送采购人;在采购人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供应商应优先完成对采购人的检验任务。 |
房士磊、刘佳、黄栩(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8600元收取,由成交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项目负责人:赵龙、陈媛、张健、杨皓、潘家萍、黄媛。
名称:****
地址:**省**市**县陵江**南干道120号
联系方式:0839-****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8-****0033转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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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