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5年10月13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瑞发改投〔2025〕87号、用字第****812025XS****580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及总平面批复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7686.42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5686.42m2,包括消控室15.0m2、配电室23.4m2、养老及配套用房5648.02m2;设置养老床位114张;另地下建筑面积2000m2,绿地面积1421.6m2,绿地率35%,容积率1.4,建筑密度25.7%,机动车停车数量25辆,非机动车停车数量57辆;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概算为4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7万元,预备费14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工程位于**市芳庄乡行己村,地块编号A-4-10。总用地面积为4061.73m2。
五、招标方式
****民政局为该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改革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运输局、市水利局、****执法局、市供电局、****集团****公司、通发办、****政府。
**** 2025年12月22日印发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