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配齐建强督学队伍,助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办法》《**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省督学换届工作。现将推荐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情况。重点看各地各校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是否树立了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等情况。
2.聚焦推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重点看各地是否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统筹调配机制,财政投入保障是否到位,各地各校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和效益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幼儿园)办学(办园)条件等。
3.聚焦落实“双减”政策,****小学办学行为情况。****学校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若干措施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聚焦教育安全稳定大局,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学校(幼儿园)抓好校园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情况。
二、推荐类别和聘期
分为省督学顾问、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三类,聘期 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个任期。
1.省督学顾问。由省教育厅提出拟推荐名单。
2.省督学。****教育厅****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包括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基础教育或教育督导工作的局级领导、教育督导室主任(副主任)等;拥有突出宏观管理能力、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退休处级以上干部;****幼儿园)特别优秀的在职及退休校(园)级领导及专家等。
3.省特约教育督导员。主要包括省直各有关单位联系教育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事业单位、各类教育学会专家;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职能力强的教育督导、基础教育、教师、体卫艺、教材、财务等相关部门专家;各级
****幼儿园)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校(园)级领导及专家等;部分长期关心支****民主党派和主流媒体记者、新媒体记者等。
三、任职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时代教育督导的职责范畴和重点工作,统筹考虑推荐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各种因素,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兼顾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等多个教育督导工作领域,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教育督导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高的理论水**政策水平。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2.业务突出。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原则上应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不少于 5年,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除公务员外,****学校(幼儿园)和科研机构(学会)推荐的人选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等称号。特约教育督导员可适当放宽。掌握必要的教育督导工作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综合研究能力和文字功底,具备必要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身心健康。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人选身心素质应保证能够胜任深入一线开展实地督导工作的需要。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1966年 1月 1 日后出生),在教育领域具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时间保障。省督学和特约教****教育厅委派,确保参加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必要时间。可充分考虑退休时间在 5年以内且身体健康的党政干部、校长、教学名师、教育领域专家学者。
四、工作职责和权利
(一)工作职责
1.省督学顾问。对省教育厅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参与研究制定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对重要教育督导专项的确定等提供咨询;对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和事项提供咨询;对教育督导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带队参加重要教育督导检查活动。
2.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教育厅;****教育厅委派的督导工作,及时报告情况,提交督导报告;积极参与教育督导政策文件的研究制订和教育督导课题研究,撰写教育督导论文、案例,参加教育督导学术交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工作事项等。
(二)权利
受省教育厅委派开展省级督导时,可行使以下权利:
1.就督导事项有关问****学校开展调查走访。
2.查阅、调阅、复制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视频、材料。
3.参加被督导单位有关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4.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5.发现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违背教育规律等行为,要求被督导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6.根据督导及调研结果,向省教育厅提出意见建议。
五、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第四届**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申请表》(附件 2)及《第四届**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 3)进行报名。并于 2026年 1月 18 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是助力提高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四届省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总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核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特别要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政情况等把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履职尽责。
(三)跟踪考核,严格管理。省教育厅接受对第四届督学推荐过程中不当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对聘任的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实行跟踪考核和任期履职考核。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督学职责的、因个人不当行为影响督导结果公平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督学的予以解聘。
联系人:王美月 电话:****7806
邮 箱:****@qq.com
附件:1.第四届**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申请表
3.第四届省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