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公管〔2026〕1号
****纪委监委,****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 ****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印发〈**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规定〉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5〕901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
《规定》是我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止权力寻租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阳光透明。
二、准确把握《规定》核心内容,确保贯彻执行到位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对象。《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对象为我市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或相应领导职级的干部,其他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参照执行。
(二)清晰界定违规插手干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存在以下行为:规避招标或违规变更招标方式,如明示或暗示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公开招标转为非公开招标、“明招暗定”或“先建后招”等;违规干预招标组织形式,如明示或暗示应当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不采用;规避进场交易,如明示或暗示****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规避进场;拒绝接受监督,如明示或暗示不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指定或推荐投标人、代理机构,如为招标人介绍、推荐和指定投标人,强制或授意委托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如明示或暗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干扰投标人资格或投标行为,如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借用、伪造资格,或进行围标串标;干预评标、定标过程和结果,****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组建,干扰评标、定标工作;违规干预中标结果执行,如明示或暗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要求中标人转包、分包,或指定特定生产供应者;干扰监督执法,如向行政监督部门施加压力,干扰正常监督执法、检查或投诉处理;其他违规行为,如利用职权探听信息、牵线搭桥等。标书代写
(三)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报告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插手干预人”)。报告要求:被插手干预人遇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时,应当及时、如实填写《**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记录表》,并连同相关函文、信件、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佐证材料一并报告。报告途径:向违规插手干预领导干部所在单****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所涉领导干部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直****机关报告。保护与保密:如实记录报告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对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保密。标书代写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领导干部,有《规定》第五条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插手干预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不记录、记录后不报告或不如实记录的,对其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单位性质为非国有企业的,不记录、记录后不报告或不如实记录的,由行政监督部门约谈其相关责任人,并对其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重点监管。对打击报复者,领导干部对记录报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规定》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迅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招标投标业务岗位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确保人人知晓、自觉遵守。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界限和后果,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鼓励相关主体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报告违规行为,努力在全市营造依法招标、公平竞争、廉洁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将把《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不报告或阻挠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机关 ****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印发《**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规定》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5〕901号)
****机关 ****委员会 ****委员会
(代章)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