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产1000吨多孔炭及超级电容炭材料项目 | **省**市漳****社区罗垵127号 | **** | **市****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省**市漳****社区罗垵127号。原《中沐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我局批复,审批文号为龙环审〔2023〕279号,该项目目前仅安装1套活化炉,形成400t/a超级电容炭生产能力。现于厂区扩建年产1000吨多孔炭及超级电容炭材料生产线,项目采用已炭化的椰壳炭等原辅材料,新增4台活化炉(三用一备)及配套生产设备,经活化炉水蒸气活化、筛分、除铁、混合等工艺,年产多孔炭与超级电容炭1000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废气喷淋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处理厂处理。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输送;破碎、筛分、投料、除铁、混合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活化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机油自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SO2为1.04t/a,NOx为0.54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