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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郁****公司为松材线虫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公示
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利用与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将郁****公司认定为松材线虫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现将《****关于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批复》(郁林函〔2026〕1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766-****028; 邮箱: ynly****028@163. com
附件:****关于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批复(郁****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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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