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87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立案送达及相关辅助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的内容为立案送达及相关辅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由于****是****集团公司在**市境内设立的唯一全资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人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淮****车站东)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程丽
联系地址:**市**区政务新区**路西侧
联系电话:055****6537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地址:******支付中心业务用房
联系电话:0554-****41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红红
联系地址:**省**市**区淮河**四期19号楼503室
联系电话:186****047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