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之星A座7-10层工业性科研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本次答疑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项目开标时间保持不变。具体答疑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提问1:企业类似施工项目业绩: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装修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请问提供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含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满足要求呢标书代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2:****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文件,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招标文件中****政府文件要求,是否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中小企业相关的政策优惠倾向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不适用《****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相关要求。
提问3:根据****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该项目应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不适用《****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相关要求。
提问4: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录中也无此项,请问是投标人自己增加在授权委托书后还是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放在其他材料中,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七、 其他材料”中附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