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屠宰场及肉制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0106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qq.com、电话023-****1179、传真023-****2557;通讯地址:******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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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湖****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市**县**街道,项目总占地约36382m2,总建筑面积约10940.03m2,工程主要建设生猪屠宰加工区、配套办公区以及相应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并预留牛羊屠宰加工区和肉制品深加工区域。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建成整个屠宰加工车间(预留二期牛羊屠宰车间),建成生猪屠宰线以及办公区,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二期利用预留的屠宰加工车间布局家禽、牛羊屠宰线,建设肉制品深加工车间并布局肉制品加工生产线。工程建成后年生猪屠宰量 20 万头。工程总投资 21095.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3%。本次评价仅对一期工程(年屠宰生猪20 万头)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工程开工前另行环评。 | 废气:实行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封闭施工;实行硬地坪施工,建筑工地的场内道路、建筑材料堆放地等进行硬化处理;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物或倾倒建筑垃圾;加强施工现场粉尘控制,采用密闭运输,加强弃土弃渣的回填及运输管理;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尽可能采用清洁燃料。 废水:场地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工艺中,沉淀池处理规模为10.0m3/d;施工机械和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隔油沉淀池处理规模为5.0m3/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已有设施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巫****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工15日前向当地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取得批准,建设单位贴出“安民告示”,****接待站;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倡导文明施工,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扰民的自觉意识;施工现场防噪声控制,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作业(22:00—6:00),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午休时间错开,合理使用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隔声围挡,对可定点设置的高噪声施工机械,钢筋加工设备、木工加工设备及混凝土输送泵均置于加工房内。 固体废物:场地平整等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用于场地内回填,施工期开挖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场地内,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木材、金属等收集后回收外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置。 | **市****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