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
你单位提交的《关****水电站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栗城水电字〔202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取水情况说明表(以下简称《说明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电站位于**县桐峪镇粟城村,****水利厅以晋水规计〔2012〕260****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水电站装机容量2×320kW,设计引水流量3.8m3/s,设计水头23m,年发电量204.8万kWh。电站于1979年11月开工建设,1984年5月建成运行。
二、同意该工程生产取水水源为清漳**源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县辽润****公司地表水、孔隙地下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1618.68万m3/a,其中发电取水量1618.6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2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发电取水口设在清障**源(坐标:东径113°30′15″、北纬36°59′45″),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县栗城乡栗城村西供水管道接入口(坐标:东径113°31′37″、北纬37°59′01″)。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取水情况说明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电站取水情况说明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电站取水情况说明表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厅****委员会 ******厅 ****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 ****能源局 ****草原局****水电站审批手续的通知》(晋水农水〔2024〕54号)的规定,****电站编制完成了《****电站取水情况说明表》(以下简称《说明表》)。2025年4月30****水利厅在**主持召开了《说明表》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电站位于**县桐峪镇粟城村,****水利厅以晋水规计〔2012〕260****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装机容量2×320kW,设计引水流量3.8m3/s,设计水头23m,年发电量204.8万kWh。电站于1979年11月开工建设,1984年5月建成运行。
二、经分析计算,****电站发电取水量1618.66万m3/a,取水水源为清漳**源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量0.02万m3/a,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地下水,由**县辽润****公司(**(粟城)供水)供给。职工生活用水指标8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集中式供水用水定额90L/p﹒d的要求。
三、根据资料分析计算,在P=80%时,清障**源多年平均来水量5200万m3/a,在满足河道生态需水量315万m3/a情况下,****电站发电取水量1618.66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清障**源,坐标:东经113°30′15″、北纬36°59′45″。
四、根据左****管理局为**县辽润****公司(**(粟城)供水)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取水许可量33.83万m3/a,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地下水,在满足已批复取水量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后,剩****水电站职工生活取水量0.02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县栗城乡栗城村西供水管道接入口,坐标:东经113°31′37″,北纬37°59′01″。
五、该水电站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排入化粪池,应定期清掏,不得外排。危废、固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说明表》内容较全面,分析计算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该水电站发电取水水源为清障**源地表水,职工生活用水由**县辽润****公司(**(粟城)供水)供给,****电站发电取水量1618.6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2万m3/a的需求。
《说明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