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校区(一期)东大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桥校区(一期)东大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桥校区(一期)东大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开标日期:2026年1月6日
****新桥校区(一期)东大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和中国华西****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28****中心1号楼、**市**区**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5,13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邮 编:230011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51-****64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邮 编:230088
联系人:陈工、常工
电 话:139****8204、189****2614
公示期: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139****8204、189****2614。
若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条件须符合《**市公共**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要求。投诉材料原件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件发送至****@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投诉联系人查收。投诉联系人:王文杰(******管理局)0554-****0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