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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刘旭升、陈丽君、朱旭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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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刘旭升、陈丽君、朱旭新于2026年1月4日向****、****政府、******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南田镇门前山岗的土地进行**,拟建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项目。现将规划许可、建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委员会、****政府村建办、****规划局******所****委员会地址:****;****政府村建办地址:****政府;******所地址:文**南田镇诚意路255号,联系电话:****1031)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 ****规划局******所 ****政府 2026年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