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工程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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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项目为法律顾问服务咨询,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A1

为****及权属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审查采购人及权属企业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培训等。

72,000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省**市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须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5年06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标书代写

(2)其他人员要求: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1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服务于建设工程领域主体的项目)。标书代写

注: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2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4.3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 7 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10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198****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1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采购保证金

6.1本项目不收取。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3时30分(**时间);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哈红公路51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1118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省**市**区哈五路六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7010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风险防控部

电 话:045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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