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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200MA54JL4N49 | 建设单位法人:曾友玲 |
| 许锦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云路镇云七村宫后 |
| ****年屠宰牛8万只生产线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云路镇云七村宫后 |
| 经度:116.4465 纬度: 23.5799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3 |
| 揭市环审〔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5200MA54JL4N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5200MA5392FA0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5200MA54UKGP4W | 竣工时间:2025-07-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asp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屠宰牛8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屠宰牛8万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3条肉牛半自动化屠宰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3条肉牛半自动化屠宰生产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部分经**的废水深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用水,其余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外排废水与市政污水管网的衔接,严禁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严格控制生产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按规范设置流量、pH值、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因子的实时在线监测设施,并确保与生态环境部门保持联网。 2.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和废气处理措施,做好待宰区、屠宰区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恶臭废气收集。牛羊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间及无害化处理间收集后的恶臭废气均通过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包括运输、卸载、待宰、屠宰等生产全流程的恶臭废气治理,加强厂界四周绿化,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 3.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牛羊嘶叫等噪声,加强运输生产全流程噪声防治,科学安排牲畜卸载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噪声源应严格落实隔声、减震、消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收集装置。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避免固体废物流失至外环境。项目产生的废弃检验物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要求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生物除臭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水、冷凝降解分离器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经**的废水深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用水,其余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做好待宰区、屠宰区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牛待宰车间1、牛屠宰车间1、牛屠宰车间2、隔离间、急宰间、无害化设备等恶臭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净化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牛屠宰车间3、牛屠宰车间4、牛屠宰车间5、羊屠宰车间、羊待宰车间、牛待宰车间2、污水处理站、固废间等恶臭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净化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通过加强包括运输、卸载、待宰、屠宰等生产全流程的恶臭废气治理,加强厂界四周绿化,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设备噪声、牲畜叫声、运输车辆噪声等,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配套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4.项目粪便经截留后每天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利用;病变内脏和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使用电热型化制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会产生油脂和残渣,****公司回收利用,****处理站处理形成污泥;未消化饲料用密封桶装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牛羊血、牛羊皮均作为副产品外售;牛羊毛收集****公司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残渣属于一般固废,交由有技术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液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检验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已根据危险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订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事故应急能力。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和应急设备,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的环境安全。 严格做好生产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及收集、排放管网的运行维护。 2.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报告书要求,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完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储存、污染防治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事故应急能力,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2.本项目已落实污染源监测计划,建立了完善的监测体系与台账,并定期公开数据,确保达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3861 | 22.3519 | 0 | 2.8912 | 0 | 29.847 | 19.461 | |
| 19.7419 | 35.4 | 50.29 | 4.87 | 0 | 50.272 | 30.53 | |
| 1.5371 | 2.4 | 3.67 | 0.36 | 0 | 3.577 | 2.04 | |
| 0.242 | 0.2 | 0 | 0.003 | 0 | 0.439 | 0.197 | |
| 0 | 0 | 8.27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外排废水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和“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水解酸化+RABF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氨氮、动植物油类、 总氮、氨氮;监测点位:污水排放口DW001;监测频次:已连续监测2天, 一天4次。 | |
| 2 | 回用废水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行深化处理,在此基础上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 ****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和“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水解酸化+RABF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再经废水深化处理设施“砂滤+反渗透过滤”工艺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 监测项目: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粪大肠菌群、总氯;监测点位:回用废水取水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 一天4次。 |
| 1 | 生物除臭塔TA001 | 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 做好待宰区、屠宰区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牛待宰车间1、牛屠宰车间1、牛屠宰车间2、隔离间、急宰间、无害化设备等恶臭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净化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 | 监测项目: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DA001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一天3次。 | |
| 2 | 生物除臭塔TA002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做好待宰区、屠宰区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牛屠宰车间3、牛屠宰车间4、牛屠宰车间5、羊屠宰车间、羊待宰车间、牛待宰车间2、污水处理站、固废间等恶臭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净化装置中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 | 监测项目: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监测点位:DA002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一天3次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配套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 连续监测2天, 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收集装置。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避免固体废物流失至外环境。项目产生的废弃检验物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要求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粪便经截留后每天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利用;病变内脏和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使用电热型化制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会产生油脂和残渣,****公司回收利用,****处理站处理形成污泥;未消化饲料用密封桶装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牛羊血、牛羊皮均作为副产品外售;牛羊毛收集****公司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残渣属于一般固废,交由有技术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液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检验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已根据危险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订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事故应急能力。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和应急设备,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的环境安全。 严格做好生产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及收集、排放管网的运行维护。 | 本项目已完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储存、污染防治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事故应急能力,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 项目改扩建后各主要构筑物依托于现有项目已建成构筑物,用水及用电依托于现有项目供水及供电系统。改扩建后各种原辅材料、废料以及牲畜的运输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立的运输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改扩建后各主要构筑物依托于现有项目已建成构筑物,用水及用电依托于现有项目供水及供电系统。改扩建后各种原辅材料、废料以及牲畜的运输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立的运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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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