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关于河南青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河南-安阳-汤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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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关于《****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

****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

汤环管字[2026]1号

2026.****.0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汤环管字[2026]1号

关于****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0523MA474795X8)委托****编制完成的《****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五陵镇小葛寨村168号,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万根高强度电力杆项目。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以及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取,不外排;生产用水进入产品、蒸发损耗或收集后须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卸料、堆放粉尘,搅拌机上料、搅拌废气,水泥筒仓粉尘,骨架焊接烟尘。卸料、堆放过程须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须采取降低物料落料差、干雾抑尘等方式;搅拌机上料、搅拌废气须采取、由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水泥筒仓须采用全封闭式筒仓,仓顶设滤芯除尘器;焊接烟尘须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离心机、钢筋调直切断机、打圈机、张拉机、镦头机、起重机、风机等机械,须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加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钢筋边角料、混凝土块、不合格品、焊渣、除尘灰、废滤袋、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废钢筋边角料、混凝土块、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须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配料搅拌工序;废滤袋、****设备厂商定期更换后回收综合利用,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和管理。

(三)本项目新增废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6t/a,倍量替代量0.92t/a,替代源为**市****公司关闭项目颗粒物减排削减量。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本项目需按照防洪法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报请水利部门批准后予以建设。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1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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