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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6t/h生物质锅炉及500t/d污水处理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6t/h生物质锅炉及500t/d污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0m2,厂区现有1座锅炉房,内设1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厂区生活供暖和生产用热,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1台6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用于厂区生活供暖和生产用热,锅炉依托原有陶瓷多管+布袋除尘器,**1根35m高烟囱,****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为1000m2,处理能力为500t/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屠宰废水。****处理站采用“水解+气浮”处理工艺处理屠宰废水,****处理站。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