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3/h酸性水再回用项目
补遗通知
****委托****组织的“****500m3/h酸性水再回用项目”(项目编号:****),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疑,并作变更:
1、针对评标因素打分办法中“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服务能力(满分10分)”中“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处理规模200m3/h及以上工业废水项目经理的,得3分。”建议调整为“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处理规模200m3/h及以上废水项目经理的,得3分。”标书代写
答复:调整为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处理规模200m3/h及以上废水项目经理的,得3分。
2、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实际为水务环保类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能满足承接该类型工程的资质条件。
请问:是否可以将施工资质要求调整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答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揽范围为各类市政公用工程,本项目不适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服务能力(满分10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1 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处理规模200m3/h及以上工业废水项目经理的,得3分。” 该项目为水务环保类项目,项目经理具备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满足该项目施工组织的管理要求。
请问:是否能取消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调整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3 分
答复:调整为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处理规模200m3/h及以上废水项目经理的,得3分。
4、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4.1第一章 招标公告3.3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或化工工艺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服务能力“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修改为“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
4.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服务能力“②其他设计团队人员具有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增加“化工专业”。
5、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本补遗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不影响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6、本补遗发布的内容涉及资格条件的修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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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