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开招标][施工 设计]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网)(第4次补遗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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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04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书04号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2 业绩要求”项条款中设计业绩要求及施工业绩要求中:“备注:a)上述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缺一不可;b)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c)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变更为“备注:a)上述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中交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缺一不可;b)业绩时间以中交时间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若有多个时间的,以建设单位落款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设计)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交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等不能明示,则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c)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条款中“(10)其他要求”中“√备注:a)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b)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c)所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未明确项目经理的,应补充提交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能证明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项目经理的业绩无效。d)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第一个备注),更改为“√备注:a)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协议书和中交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b)业绩时间以中交时间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若有多个时间的,以建设单位落款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设计)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交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等不能明示,则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c)所附合同或中交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未明确项目经理的,应补充提交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能证明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项目经理的业绩无效。d)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第一个备注)。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补遗澄清文件。

招标人:****

日期: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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