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电脑耗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2026-01-06 17:07:07 |
|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电脑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五、评审日期:2026年01月05日 六、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七一街道七一路706号108室 3、成交金额:352000.00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1、项目范围:2026年电脑耗材采购(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2、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 八、评审专家名单: 郑冬玲 (采购人代表)、洪涛 、 卢其远。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磋商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张**路296****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7-****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宛**张**路1763号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186****9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