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阳光晾衣房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阳光晾衣房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工程特征: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4.建设地点:**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58146.49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8.质保期:主体结构按照设计年限,防水为5年,安装及其它为2年
9.质量要求:合格
10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二、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委员会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32730.8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9492.2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26627.65元
三、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投标报价:332730.84元。
四、信息发布:本项目中标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机构:某单位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郭先生0371-****3090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马先生0371-****3105
备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9日)。如对评审结果公示存在异议,可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四)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