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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 位置 | 用地 现状 |
| ****中心 | 何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 | 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 55584.034 | / | **区何厝片区 | 国有土地 |
*以上公示面积基于CGCS2000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 2026 年 1 月 16 ****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 0592-****757;传真:****757。
****规划局直属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