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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正事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通则中2.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如下:自 2023年1 月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 1 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劳务分包类业绩更正为业绩要求如下:自2023 年1月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 1 个及以上劳务分包类业绩,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省**市雨**育才路202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835-****881
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雨**青江街道爱国路8号一期27栋3楼7-8,23-24;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88****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