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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潘庄工业区B区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潘庄工业区B区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
地点:**市**区**潘庄工业区B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采用“预处理+A/O+MBR+紫外消毒”为主体的组合工艺处理上游企业废水,处理规模为150m3/d。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