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上游黟县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安徽-黄山-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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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6

项目名称 **江上游**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碧阳镇、宏村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73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政权
联系人 江许飞 联系电话 0559***2545
项目投资(万元) 10587.98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入河排污口整治,敷设截污管网8.4km,建设生态护岸7.3km,构建生态沟渠14.00km,构建生态缓冲带0.306km2,生态清淤11.2912万m3。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加快区内公路建设,保持硬化路面完好,减少粉尘飞扬;2)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燃烧方式。居民生活燃料全部采用天然气,严禁用煤,避免造成烟尘污染,3)推广环保交通工具,4)合理布局,各类厨房的排油烟设施不得将废气直接排入3m以下的净空气范围,应尽可能设置在人的呼吸层面以上。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生活区应敷设临污水管道,就近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道系统。临时厕所应采取防渗措施并及时清掏生产污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池,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现场的酒水降尘,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集水口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初步沉底后经****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定废物主要来源于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除了可回用外,定点堆放,注意堆放场地的卫生,做到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于生活区噪声处理,可****车行道,临近主干道的住宅山墙,尽量减少开窗数量或采用双层玻璃;利用街旁绿化降低交通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采取有效的防止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其污染物的排放均可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环保要求。
承诺:**** 王政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政权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