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湖大道工程项目已具备决算条件,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 白马湖大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1.2项目地点: ****集团;
1.3工程概况:白马湖大道工程项目位于**区范集镇、**区岔河镇、**县吕良镇与**镇境内,起于范集镇旅游公路,止于**镇阮桥河,道路全长约24千米,路面宽15.5米,桥梁17座,计划总投资102266.4万元,实际造价约75000万元,自筹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桥梁亮化、路灯、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等。
1.4 采购需求
1.4.1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批准及建设管理体制,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概算执行,基本建设支出,前期工作费、勘测规划设计费、建设单位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督评估费、有关税费、预备费等费用管理使用,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交付使用资产,基建收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资金构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招标、投标及采购,合同管理,建设监理,财务管理,历次审计检查等方面全面总结;合同中未列明,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策及规范标准要求需要受托人完成的相关工作;合同中未列明,但委托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受托人完成的相关工作。
1.4.2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财政、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决算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通过总结上述服务范围,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和投资成果,明确资产价值,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及核算规范化调整等,****机关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资料;配合财政评审(若有)相关工作。
1.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决算工作实施方案、资料清单,接到进场通知后2日内进场开展工作,自进场之日起30天内出具竣工决算成果资料,****机关(主管部门)审核或甲方认可。
如无法按期完成决算任务的,受托人须在符合申请延期的有关情形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委托人并申请延期。经委托人同意后,可酌情给予延期。符合申请延期的有关情形:
(1)资料重大缺失影响决算进度的,需建设单位补全资料;
(2)其他重大情形。
决算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组织实施计划;(2)现场实施团队的人数、资质、职称及类似工作经验;(3)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点、难点和解决思路方法;(4)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限保证措施;(6)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服务承诺。
1.6 质量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81号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4〕507号)、《**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0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 3810-2017)、《**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指南等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甲方有关规定。
1.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 1 个标段 。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3万元(含税)。
1.1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
(2****协会综合评价在有效期内AAA级以上(含AAA****事务所。
(3)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工作的。
(4)项目组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同时成员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得少于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采用外聘方式)。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2025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
(5)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的社保证明。
2.3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注: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采购响应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人;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成交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9日23时59分59秒;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交易模式,供应商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后,从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4.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1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12 日14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4.2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送达**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市**区漕运西路100号),同时将纸质文件一致的(经盖章的)PDF扫描件上传至**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5.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采购公告在 **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6.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9日23时59分59秒。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1月12 日14时00分00秒(**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至**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市**区漕运西路100号)一楼开标 二 室。同时将纸质响应文件扫描件(经盖章的PDF版)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响应时间:2026年1月12 日14时00分00秒(同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地点:****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市**区漕运西路100号)。标书代写
8.采购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市白****公司)
采购人地址:**市生态文旅区海创空间大厦20楼
联系人:颜女士 电话:0517-****2631
监督人:沙先生 电话:182****0427
2026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