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1月6****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7: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899

传 真:0691-****538

通信地址:**省**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10kV曼岗变增容工程

**省******农场二分场对面

****

**君邦****公司

拆除110kV曼岗变站内全部电气设备、电气构造物、建筑物、事故油池、化粪池等,****电站围墙和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利用原站址**110kV****电站,新增2台40MVA主变,不新增出线,新增4组4.008Mvar 10kV电容器组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施工占地全部设置在已建围墙内。

(2)施工结束后,变电站围墙内的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并进行碎石铺设或硬化。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其中拆除施工使用的风镐应采用源强相对较小的电动风镐,控制移动发电车噪声源强不超过80dB(A);施工期应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各项施工****电站围墙内进行;****电站四侧围墙处设置隔声量不小于13dB(A)的隔声围挡;施工时优化施工布局,控****电站围墙距离大于11m,****电站围墙距离大于10m。

(4)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施工时间仅安排在昼间。

(5)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作业。

(6)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夜晚进出工地的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严禁车辆鸣号。

(7)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8)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

(2)拆除施工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项目施工区域裸露施工面应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租住民房和站内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2)施工期拆除原有事故油池需在原有主变拆除后进行,项目施工前需再次对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进行排查,在原事故油池内无事故油泄漏情况下,施工期对原事故油池直接回填处理,不开挖拆除。如发现有事故油泄漏,应先将泄漏的事故油、含油废水以及被事故油污染的含油施工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后,对事故油池进行开挖拆除,拆除产生的含油建筑垃圾为危险固废,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3)使用含油机械设备前,进行防渗、防漏垫护并及时清理;加油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铁质油桶回收利用。

(4)施工期拆除的蓄电池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5)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多余的****政府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处置,并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扬尘。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与生活垃圾和弃方混合处理。

(7)变电站拆除产生的主变等电****供电局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置;现1号主变拆除回收前应先将主变内的矿物油抽出,抽出的矿物油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与含油废物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变压器油的抽空收集、运输和贮存均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HJ 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等要求执行。

(8)站内**危废贮存间1座,危废贮存间防渗措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即: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民房的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变电站内施工期间,在变电站内空地处设置临时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厕所进行清洗并清运清洗废水。

(2)变电站扩建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养护中采取薄膜包裹、覆盖,喷涂养护液等技术手段,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的行为发生。

(3)施工现场如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4)施工期不得在靠近南远河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

(2****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以经济有效地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曼岗变本期扩建主变压器1m处声源等效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站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外排;值守及运检****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变电站主变选型确定后,应进一步校核本期**事故油池容积,****电站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的折算体积。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发生漏油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可临时在站内危废贮存间内分区暂存,同时建设单位应提前联系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并及时按照处置协议的要求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运****电站的巡查及维护,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