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公示时间
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政府网站:http://www.****.cn/
四、规划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市大站镇丹洲村下糖寮村组南侧,**市第四人民大桥北侧,地块西邻北江;总用地面积20.85公顷。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20.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为20.21公顷,为**码头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96.93%,用地指标详见下表:
土地利用规划图
土地利用规划平衡表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总用地比例(%) |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 20.21 | 96.93% | ||||||
| 1207 | | **码头卫用地 | 20.21 | 96.93% | ||||||
| 17 | 陆地水域 | 陆地水域 | 0.64 | 3.07% | ||||||
| 总计 | 20.85 | 100.00% | ||||||||
(三)土地开发强度
(1)容积率:规划地块容积率管理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国务院令第55号)、《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和《**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的规定。
(2)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净用地面积之比,以下限控制。法定图则中规定的绿地面积不得减少。
(3)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用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以上限控制。
(4)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是指规划地块内建筑物最高控制线,以上限控制。
《**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用地性质及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 1 | **码头用地(1307) | 0.1-1.0 | ≤50 | — | ≤54 | |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763-****713
通信地址:****[来信请在信封注明:《**市大站镇大蓝散货码头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00
邮箱:****@qq.com
公示地点:****政府网http://www.****.cn/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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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