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中茵城电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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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中茵城电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 ****受**** 委托对南郊中茵城电梯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资金来源是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该小区本体维修资金。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南郊中茵城小区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331469.62元

2.3招标范围:南郊中茵城电梯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6结算方式:采用审计审定方式结算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本项目所更换的电梯设备和材料必须为奥的斯电梯(OTIS)原厂的新配件;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子项目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等类型;

4.4项目负责人取得《电梯修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代号T);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银行电汇或转账(必须从供应商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保证金缴至********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20********600003123)内,保证金不计利息。

▲ 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天下午五点前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标书代写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退还其投标人。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6.2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早9:00-12:00至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到****(**市**区汉景大道51****花园20号楼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梯维修维保资质、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7.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南郊中茵城3****中心

联系人:刘松 电话:0516-****8767

10、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南郊中茵城3****中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1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本工程预(决)算按《**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等计价规定及《**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为准。如决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须就超出部分的费用重新进行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签字,如不通过,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11.5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电梯系统故障、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提出,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默认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增加工程量或不履行合同,否则将按违约处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2026年1月12日14时30分;

联系人: 沈主任

联系电话:180****6908

11.6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施工过程中如给小区、小区业主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施工企业应依法承担责任。

12.招标人:****

地 址: ****郊中茵城小区

1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松 电话:0516-****876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智慧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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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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