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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蛟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项目内容:对高布村、金龙村、铁场村、赤新村、蕉坑村现有农污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提质,主要包括拆除路面约2000平方米,村道硬底化约400平方米,增加或更新管网长度约 2000米,**砌筑井约46座,拆除雨水口约183 个,**雨水口约158个,更换铸铁井盖约 25 个等。 2、服务内容:开展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 3、设计技术要求 (1)中选后,中选单位应以公开选取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和有关资料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后续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配合公开选取单位向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并按公开选取单位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 ||
| 是 | ||
| 2511-441204-19-05-550560 | ||
| 投资额(¥1,997,1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1、设计人员要求:负责本项目设计的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其他各专业的主要设计人员也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设计成果及质量要求 (1)设计依据以公开选取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准。 (2)中选单位的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沟通联络,中选单位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公开选取单位日常业务联系。 (2)中选单位需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 施。 (3)中选单位须主动接受公开选取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 ||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本工程项目总额约199.71万元。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用结算暂不做评估与测算,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 是 | ||
| 否 | ||
| 2026-01-08 17: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