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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中试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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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中试平台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及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清深国院〔2025〕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委托****编制的**省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中试平台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0305-04-01-23020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学****园区能源环境大楼及**市******社区融昇工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正极材料平台,包括建设高镍**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磷酸铁锂及磷酸锰铁锂、钠电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等小型中试线;负极材料平台,包括建设锂离子电池快充性石墨负极材料等负极材料年产百吨级能力;固态电解质平台,包括建设高性能固态电解质关键技术攻关能力;电芯平台,包括建设软包电池工艺路线建设;电池回收平台,包括电池回收研发、第三方服务等能力;检测平台,包括建设电池检测、材料检测等平台;标准平台,包括建设全标准化咨询及技术转移支撑服务能力。项目建筑面积约10319.7平方米,计划购置仪器设备485台(套)。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3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6万元,预备费41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其余部分按照项目单位和省市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统筹出资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省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中试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省发展改革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