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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报审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中心函〔2025〕3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900-18-01-305428)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共两段路,分别为第一段环城路,第二段为**新街。环城路此次设计内容为:桩号A0+000-A0+91.779仅加装****车行道,桩号A0+91.779-A0496.184破除现状地砖路面改为沥青****车行道,两侧**非机动车道护栏,再统一**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和机动车逆行抓拍系统。巷道桩号B0+000-A0+108.908;破除现状路面再**沥青路面。**新街此次设计内容为: 原机动车道增设中央护栏、非机动车道、机非隔离护栏、更新交通划线。局部修复沥青路面、人行道路面。人行道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464.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4.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8万元,预备费用22.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寮步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由****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寮步镇建设项目移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寮党政办函〔2025〕7号)规定移交给相应部门负责管养。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实施寮步镇**新街、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的批复》(寮党政办复〔2025〕321号)、《关于协助出具寮步镇**新街和环城路道路升级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证明的复函》****分局回复意见)、《关于的复函》****管理所回复意见)、《关于的复函》****分局回复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寮步镇建设项目移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寮党政办函〔2025〕7号)。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建设局,****分局,****分局,****分局,****分局,****管理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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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