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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540959 | 建设单位法人:栾波 |
| 付志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博**工产业园****西厂区内 |
| 5万吨/年高端化学品制造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升级改造(3000吨/年MBO单元)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博**工产业园****西厂区 |
| 经度:118.****3952 纬度: 37.****6886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31 |
| 滨审批四〔2024〕****000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540959001P |
| 2017-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08.5 |
| 5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5409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5409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00644R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894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叔戊醇(MBO)3000t/a;2-甲基-2丁烯1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叔戊醇(MBO)3000t/a;2-甲基-2丁烯15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精制(催化蒸馏、TAME脱轻、TAME精制)、醚解反应(醚解反应、水洗、脱轻)、异构化、产品精制工序生产2-甲基-2-丁烯;水合反应、溶剂回收、产品精制、溶剂再生、干燥制备MBO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精制(催化蒸馏、TAME脱轻、TAME精制)、醚解反应(醚解反应、水洗、脱轻)、异构化、产品精制工序生产2-甲基-2-丁烯;水合反应、溶剂回收、产品精制、溶剂再生制备MBO |
| 新增MBO单元产品经叔戊醇脱水塔后不再进行干燥,危险废物废干燥剂不再产生,根据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叔戊醇脱水塔后的产品满足企业质量标准。干燥工序不涉及废气废水排放,危险废物不再产生,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根据《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等要求,控制各类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监测采样条件 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全部废水应****处理站处理,处理应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蒲洼沟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源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加强厂界及主要噪声设备的监测管理工作,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固体废物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验收项目进一步优化了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日常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了有效的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各类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均能满足监测采样条件,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等要求 水污染防治。项目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验收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全部废水均****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蒲洼沟。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废水达标排放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噪声污染防治。验收项目落实了噪声源治理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强度。采取了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加强厂界及主要噪声设备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固体废物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均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86 | 4031.1 | 0 | 0 | 3.86 | 3.86 | |
| 0 | 0.1 | 603.764 | 0 | 0 | 0.1 | 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066.3699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32 | 577.7742 | 0 | 0 | 4.32 | 4.32 | / |
| 0 | 35.15 | 1343.201 | 0 | 0 | 35.15 | 35.15 | / |
| 0 | 1.48 | 140.8535 | 0 | 0 | 1.48 | 1.48 | / |
| 0 | 5.59 | 2006.3512 | 0 | 0 | 5.59 | 5.59 | / |
| 1 | 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调节均质罐+隔油+两级气浮+A/O+沉淀池”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表3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同时****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依托,已建设 | 污水总排口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两日值中pH7.4~7.8(范围值)、其他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为硫化物 0.02mg/L、BOD544.4mg/L、总磷0.41mg/L、总有机碳73.9mg/L、挥发酚0.043mg/L、总氮25.1mg/L、氟化物1.26mg/L、氨氮7.86mg/L、总氰化物0.006mg/L、COD 291mg/L、石油类0.32mg/L、悬浮物21mg/L、总铜25.6μg/L、总钒6.18μg/L、总锌55.0μ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405μg/L。本次验收项目废水排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表3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同时****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西厂区现有80万吨/年延迟焦化加热炉、现有100万t/a延迟焦化加热炉、RTO系统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DA009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6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折算浓度8.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8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5.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石油炼制工业工艺加热炉“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其他行业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甲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其他行业标准、表2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91排气筒氨最大排放浓度2.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8×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30×10-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DA027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kg/h,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7kg/h,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7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折算浓度4.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2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石油炼制工业工艺加热炉“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其他行业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 厂界VOCs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69mg/m3、甲醇未检出,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排放标准,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限值要求。厂区非甲烷总烃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9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限值。 |
|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机器基础设置衬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6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8~52dB(A)之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厂区内管线等进行严格的防渗漏处理后,可减轻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该项目厂址不处于**县供水水源地上游,且厂址距各地下水源地均较远,对水源地水质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 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均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 1 | 大气环境防范措施为: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厂区内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储罐罐区设有围堰,装置区一层地面设有地沟,事故情况下 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相应区域的事故水池中;厂区设有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即 单元-厂区-区域环境防控体系),事故水依托京博石化西厂区现有1座15000m 3 事故水池, 导排系统及事故水池均依托现有,能满足本项目事故水导排需求。 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采取了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渗系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水质的监控,及时发现事故并预警。 应急监测及预警:制定合理的应急监测计划及预警监测计划。 | 针对厂内的环境风险物质和环境风险单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意见(备案号:371625-2024-050-H),企业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等应急物资。 |
| 办公楼、职工食堂、机加工车间、化验室、产品储罐、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危废间、事故水池、火炬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楼、职工食堂、机加工车间、化验室、产品储罐、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危废间、事故水池、火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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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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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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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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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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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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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