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法律服务委托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法律服务委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法律服务委托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和案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框架合同上限424528.30元(不含税),划分2个份额,本次采购成交人数量为2名。具体情况如下:
| 份额 |
实施区域 |
份额占比 |
预估金额(不含税,元) |
| 1 |
**市 |
60% |
254716.98 |
| 2 |
**市 |
40% |
169811.32 |
| 合计 |
100% |
424528.30 |
|
注:上述金额为框架合同上限,实际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1.4项目实施地点:**市。
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身份要求:
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年****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注:****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加急标书代写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1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续签合同以续签日期为准)完成的法律顾问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个。
注: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任一订单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发****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续签合同以续签日期为准。
2.5人员要求:
(1)供应商专职律师在9人及以上,需提供体现执业资格证号的人员清单列表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负责人从业时间在10年及以上,以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号为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6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0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11884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石岭路17号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宋怡雅
电 话:133****122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中心A3区1栋1002
邮 编:250098
招 标 师:姚姗姗、闫庆丽、刘彩虹、柯晶、潘芳慧
联 系 人:梁庆毅、杜雨清
电 话:189****5815、133****8393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5006194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