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县2022年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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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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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县2022年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
时间:2022-11-21 10:33

****政府: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用地转用****省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对2022年度第四批次用地进行审查并拟定用地报批一书三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一)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符合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涉及1个地块,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县莲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该批次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本批次上报审批的用地已经**县自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拟开发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有关林地审核手续〕本批次用地未涉及使用林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

〔勘测定界〕国家认可乙级资质测量单位对本批次拟用地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本批次用地涉及1个镇1个社区,共1宗,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0.152公顷,拟将农用地0.152公顷(其中耕地0.108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社区旱地0.1082公顷、草地0.01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152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二、占用及补充耕地情况

〔占用耕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本次上报审批占用耕地0.1082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公顷,原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0公顷),共需补充耕地0.1082公顷,其中旱地0.1082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973.8公斤。

〔补充耕地情况〕该批次用地已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补充耕地面积0.1082公顷、补充旱地0.1082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973.8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核销,确认信息编号为****,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三、征收土地理由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本批次地块申请征收土地中,0.152公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体育事业需要用地,因体育发展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与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一)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现状调查〕2022年4月26日,我县发布本批次用地征地预公告,并在拟征****社区、居民小组范围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了现场调查、清点、核实,调****社区予以公开,****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确认。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确认,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我县将按照评估意见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我县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于2022年7月7日,将该方案在拟征****社区、居民小组范围内公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30天,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地听证〕****社区按规定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社区组和居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未提出听证申请,放弃听证。

〔补偿登记〕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已全部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了补偿登记。

〔协议签订〕本批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涉及1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中0.152公顷未承包到户),我县已与1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我局审查认为,****人民政府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相关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相关材料由我局审查并留档备查。

(二)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人民政府2017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和本县制定的具体标准。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每亩补偿4.25万元。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征地总费用8.8164万元,征地补偿费已足额预存到位,征地补偿资金已落实。

本批次用地未承包到户,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社保费****保障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核同意意见。用地批准后,****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居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我局审查认为,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

(三)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处理情况

本批次用地未存在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我局审查认为,****政府已依法依规完成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处理工作。

五、拟供地情况

〔供地政策〕本批次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我**县将依据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供地。

本批次用地没有需要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县供地率符合报批要求。本批次用地拟安排项目符合相关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六、信访事项、违法用地处理及缴费情况

〔信访处理〕本批次用地未接到任何信访。

〔违法用地处理〕本批次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缴纳耕地开垦费〕本批次用地占用耕地0.1082公顷,由建设单位按照我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规定的标准,由我县按规定时限缴交。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本批次用地新增建设用地0.1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我县按规定时限缴交。

综上所述,经我局审查,**县2022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批程序合法、报件材料齐全,我局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合规性负责。现予以呈报,请予审查,****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占用各类保护区情况进行审查。

******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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