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硖门乡防洪排涝工程(柏洋溪**头段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2月31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硖门畲族乡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3-****96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街道玉兴路163-165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159****5200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硖门乡防洪排涝工程(柏洋溪**头段一期)项目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公司,投标人未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按不合格处理;(2****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未上传资格文件,按不合格处理;(3)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司,投标人拟派出的安全员未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不合格处理;(4)******公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要求,按不合格处理;(5)**省****公司,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前后不一致,按不合格处理。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662 元 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最新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50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郝**,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NNMG****491)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工程业绩:****市兴**赛乌素河河道治理工程;4.其他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评标委员会:蔡**(组长)、施亦峰、陈香露、张冠生、冯宏现;清标委员会: 喻小兰(组长)、庄传超、曾金珠、洪宏、王道钰;定标委员会:王浩瀚、翁子城(组长)、谢冰凯、郑琼、黄文臻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的K值:8.93%,评标基准价:****2895元。3.定标候选人名单:(1)****,投标报价****0662元;(2)**省筱沅****公司,投标报价****6139元;(3)****公司,投标报价****0305元;(4)****公司,投标报价****7210元;(5)**宏业****公司,投标报价****1744元。4.定标办法:采用工程投标报****一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办法确定:****为第一中标侯选人。5.本项目中标人名称:****;中标价:****0662元;拟派项目负责人:郝**,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NNMG****491);拟派技术负责人:贾润萍,**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0056)。6.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7.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投诉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8.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联系电话:0593-****831。 十、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 至 2026年1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