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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98283P | 建设单位法人:陆启明 |
| 江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三星镇彦英村三组58号 |
| 天然气锅炉、生物质气化锅炉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1.113056 纬度: 31.90972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9 |
| 海审批表复〔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98283P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9828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98283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73629H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01 |
| 2025-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2wgltC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印染布9000万m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印染布9000万m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使用2台生物质气化锅炉,以空气作为气化剂,气化燃料为经过加工的生物质成型颗粒。整个生物质气化供气系统主要包括进料、气化、净化与供气几个部分。 料仓储存:生产前将事先采购好的袋装生物质成型颗粒储存于密闭的仓库内,考虑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2; 下料:通过叉车将装满生物质颗粒的吨袋提升至锅炉下料漏斗顶部,此时的生物质颗粒通过自身重力作用缓慢从吨袋底部移入料斗仓内,考虑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3; 皮带输送:生物质成型颗粒经料斗匀速滑落至皮带上,皮带输送过程处于封闭廊道内,因而不会造成粉尘逸散。 螺旋给料:生物质成型颗粒物最终经皮带输送至螺旋给料机料仓漏斗内,螺旋给料机曲轴滚动从而生物质颗粒进入料仓热解反应,考虑螺旋给料过程中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4; 料仓内螺旋喂料装置送入气化炉内进行反应,由于氧气提供不充分,生物质在气化炉内不完全燃烧,发生气化反应,生成可燃气体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气化过程包括固体燃料的干燥、热分解反应、还原反应和氧化反应四个过程。整个气化过程中伴随着复杂的热分解反应,同时发生氧化和还原反应,在氧化反应和还原反应之间,存在着自平衡机制。当燃烧反应强烈时,释放出较多的热量,提高了反应区温度,加快了吸热的气化反应的速率。同时强烈的燃烧产生较多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还原时则需要吸取较多的热量,从而维持了离开还原区的气体成分、温度基本稳定。因此进入气化炉的空气量的多少只是改变了燃气产量,并没有显著地影响燃气成分和燃气的发热值。 因此虽然生物质气化反应的中间过程是相当复杂的,但最终产物是较为简单的气体混合物,工艺设计过程中只需通过控制进入气化炉的空气量,就可以简单地调整气化炉的负荷。 气化过程中生物质燃料中碳元素主要分布于可燃气体和锅炉渣中,其中CO、CH4、CnHm中所含碳为可燃气体中碳含量,锅炉渣中碳主要来自燃料本身的固定碳。生物质燃料中的氧元素参与燃烧反应,同时还需提供有限的气化用空气。生物质燃料中的氢元素主要分布可燃气体H2中,同时还有C与H2O发生还原反应形成的产物。生物质燃料中的氮元素主要以N2的形式存在于生物质燃气中,同时包括气化空气带入的N2,最后N2通过燃烧后产生部分NOx随烟气排至大气空间。 在通入过量的空气情况下完全燃烧,产生燃烧废气(G5),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水蒸汽、氮氧化物及粉尘等,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大气空间。干燥区:生物质进入气化炉,在氧化区所提供的热量作用下,析出表面水分。 热解区:温度升至300℃,发生热分解。大分子碳氢化合物键被打破,析出挥发分。留下残碳和灰分构成进一步反应床层。本项目生物质气化锅炉气化模块采用风冷散热,不涉及冷却用水。 还原区:还原层无氧气存在,气化后的H2O和CO2与还原层木炭反应,生成H2、CO、CH4等生物质可燃气。 氧化区:通入的空气发生反应,释放大量热以支持生物质干燥、热解和还原,产生的H2O和CO2去还原区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使用2台生物质气化锅炉,以空气作为气化剂,气化燃料为经过加工的生物质成型颗粒。整个生物质气化供气系统主要包括进料、气化、净化与供气几个部分。 料仓储存:生产前将事先采购好的袋装生物质成型颗粒储存于密闭的仓库内,考虑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2; 下料:通过叉车将装满生物质颗粒的吨袋提升至锅炉下料漏斗顶部,此时的生物质颗粒通过自身重力作用缓慢从吨袋底部移入料斗仓内,考虑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3; 皮带输送:生物质成型颗粒经料斗匀速滑落至皮带上,皮带输送过程处于封闭廊道内,因而不会造成粉尘逸散。 螺旋给料:生物质成型颗粒物最终经皮带输送至螺旋给料机料仓漏斗内,螺旋给料机曲轴滚动从而生物质颗粒进入料仓热解反应,考虑螺旋给料过程中少量逸散因而此过程产生颗粒物G4; 料仓内螺旋喂料装置送入气化炉内进行反应,由于氧气提供不充分,生物质在气化炉内不完全燃烧,发生气化反应,生成可燃气体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气化过程包括固体燃料的干燥、热分解反应、还原反应和氧化反应四个过程。整个气化过程中伴随着复杂的热分解反应,同时发生氧化和还原反应,在氧化反应和还原反应之间,存在着自平衡机制。当燃烧反应强烈时,释放出较多的热量,提高了反应区温度,加快了吸热的气化反应的速率。同时强烈的燃烧产生较多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还原时则需要吸取较多的热量,从而维持了离开还原区的气体成分、温度基本稳定。因此进入气化炉的空气量的多少只是改变了燃气产量,并没有显著地影响燃气成分和燃气的发热值。 因此虽然生物质气化反应的中间过程是相当复杂的,但最终产物是较为简单的气体混合物,工艺设计过程中只需通过控制进入气化炉的空气量,就可以简单地调整气化炉的负荷。 气化过程中生物质燃料中碳元素主要分布于可燃气体和锅炉渣中,其中CO、CH4、CnHm中所含碳为可燃气体中碳含量,锅炉渣中碳主要来自燃料本身的固定碳。生物质燃料中的氧元素参与燃烧反应,同时还需提供有限的气化用空气。生物质燃料中的氢元素主要分布可燃气体H2中,同时还有C与H2O发生还原反应形成的产物。生物质燃料中的氮元素主要以N2的形式存在于生物质燃气中,同时包括气化空气带入的N2,最后N2通过燃烧后产生部分NOx随烟气排至大气空间。 在通入过量的空气情况下完全燃烧,产生燃烧废气(G5),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水蒸汽、氮氧化物及粉尘等,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大气空间。干燥区:生物质进入气化炉,在氧化区所提供的热量作用下,析出表面水分。 热解区:温度升至300℃,发生热分解。大分子碳氢化合物键被打破,析出挥发分。留下残碳和灰分构成进一步反应床层。本项目生物质气化锅炉气化模块采用风冷散热,不涉及冷却用水。 还原区:还原层无氧气存在,气化后的H2O和CO2与还原层木炭反应,生成H2、CO、CH4等生物质可燃气。 氧化区:通入的空气发生反应,释放大量热以支持生物质干燥、热解和还原,产生的H2O和CO2去还原区反应。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G1)、生物质颗粒料仓储存废气(G2)、生物质颗粒下料废气(G3)、螺旋给料废气(G4)、生物质气化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G5)、灰渣仓贮存废气(G6)等。天然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生物质气化锅炉烟气由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SCR处理。 废水: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接管至**市海****公司处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市海****公司接管标准。 噪声: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厂区污水站依托现有,采用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气浮+SBR”,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中排污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废气:厂区现有一台1台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及1台8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 用于供热,两台锅炉共用一根烟囱,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SCR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颗粒料仓储存废气(G2)、生物质颗粒下料废气 (G3)、螺旋给料废气(G4)、生物质气化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G5)、灰渣仓贮存废气(G6)。 噪声:本项目高噪设备主要有锅炉、风机等设备的运行。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车间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室内,车间封闭。生产车间墙壁厚度240mm,同时内墙壁采用吸声棉吸声处理,顶部安装吸声吊顶,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车间门采用重性隔声门。 ②隔绝传播途径:对于噪声源强相对较高的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基座、垫橡胶圈,在声源周围加装隔声屏障或设置隔振沟。 ③加强管理: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搞好绿化:厂区围墙采用实心墙,沿厂区边界种植绿化防护林带,以美化环境和滤尘降噪。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纯水装置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炉渣、废滤袋、收集尘、废脱硝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等。 其中废反渗透膜、炉渣、废滤袋、收集尘等由企业回收出售,废脱硝催化剂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公司处理。 本项目已有项目设置一个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48m2,仓库外部已安装摄像头,防止危废偷运泄漏,危废仓库地面已涂刷环氧地坪、周边开挖溢流槽,可以有效收集液体危废,仓库内部已按危废种类划分区域,设置标识牌,本项目已按照约定设立台账,已签订危废协议。 |
|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6.2 | 3.1 | 46.05 | 3.24 | 0 | 46.06 | -0.14 | |
| 46.2 | 0.45 | 45.378 | 2.72 | 0 | 43.93 | -2.27 | |
| 0 | 0.43 | 0 | 0 | 0 | 0.43 | 0.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3.1 | 0 | 22.708 | 1.36 | 0 | 21.74 | -1.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1.7 | 0.144 | 2.441 | 21.7 | 0 | 0.144 | -21.556 | / |
| 13.7 | 1.44 | 3.677 | 13.7 | 0 | 1.44 | -12.26 | / |
| 3.07 | 0.226 | 0.3621 | 3.07 | 0 | 0.226 | -2.84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9 | 0.1178 | 0 | 0 | 0.09 | 0.09 | / |
| 1 | 污水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气浮+SBR” | 总排口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表1标准;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厂区污水站依托现有,采用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气浮+SBR”,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 印染工业》(HJ861-2017)中排污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无量纲)、COD、BOD5、SS、色度、NH3-N、TP、TN、二氯化氯、苯胺类、硫化物的检测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锑的检测值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表1标准,LAS的检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1 | 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SCR | ①DA008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颗粒物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 | 厂区现有一台1台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及1台8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 用于供热,两台锅炉共用一根烟囱,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SCR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颗粒料仓储存废气(G2)、生物质颗粒下料废气 (G3)、螺旋给料废气(G4)、生物质气化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G5)、灰渣仓贮存废气(G6)。 | DA008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颗粒物的检测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震措施 | 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本项目高噪设备主要有锅炉、风机等设备的运行。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车间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室内,车间封闭。生产车间墙壁厚度240mm,同时内墙壁采用吸声棉吸声处理,顶部安装吸声吊顶,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车间门采用重性隔声门。 ②隔绝传播途径:对于噪声源强相对较高的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基座、垫橡胶圈,在声源周围加装隔声屏障或设置隔振沟。 ③加强管理: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搞好绿化:厂区围墙采用实心墙,沿厂区边界种植绿化防护林带,以美化环境和滤尘降噪。 | 本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纯水装置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炉渣、废滤袋、收集尘、废脱硝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等。 其中废反渗透膜、炉渣、废滤袋、收集尘等由企业回收出售,废脱硝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公司处理。 本项目已有项目设置一个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48m2,仓库外部已安装摄像头,防止危废偷运泄漏,危废仓库地面已涂刷环氧地坪、周边开挖溢流槽,可以有效收集液体危废,仓库内部已按危废种类划分区域,设置标识牌,本项目已按照约定设立台账,已签订危废协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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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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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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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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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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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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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