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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E2TMR396 | 建设单位法人:赵小云 |
| 赵小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 |
| ****拆解回收汽车及加工废钢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 经度:114.****65833 纬度: 28.****32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8 |
| 上环评字〔2025〕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3MAE2TMR396001U |
| 2025-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E2TMR3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3MAE2TMR39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0MADX6PTA81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5 |
| 2025-1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0199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汽车拆解区和废钢加工区;储运工程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和门卫;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等。 项目以年回收的1万辆报废汽车(报废燃油汽车6000辆、报废电动汽车4000辆),和外购的12.89万吨废钢为原料,通过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剪切、切割、压块、打包和对废钢进行分选、剪切、压块、打包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15万吨废钢、2996吨有色金属、620吨塑料、440吨玻璃、906吨橡胶、1000吨废旧动力蓄电池(含锂电池)、各种液体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汽车拆解区;储运工程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和门卫;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等。 项目以年回收的1万辆报废汽车(报废燃油汽车6000辆、报废电动汽车4000辆)为原料,通过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剪切、切割、压块、打包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2996吨有色金属、620吨塑料、440吨玻璃、906吨橡胶、1000吨废旧动力蓄电池(含锂电池)、各种液体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无变动,本次一期对拆解回收汽车生产线的产能、设备和工艺等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年回收的1万辆报废汽车(报废燃油汽车6000辆、报废电动汽车4000辆),和外购的12.89万吨废钢为原料,通过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剪切、切割、压块、打包和对废钢进行分选、剪切、压块、打包等工艺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以年回收的1万辆报废汽车(报废燃油汽车6000辆、报废电动汽车4000辆)为原料,通过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剪切、切割、压块、打包工艺进行生产 |
| 无变动,本次一期对拆解回收汽车生产线的产能、设备和工艺等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挥发废气、废钢加工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油挥发废气、未被收集的废钢加工粉尘、拆解粉尘、危废间暂存废气、铅蓄电池破损挥发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废油挥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钢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剪切、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通风自然扩散。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按标准值的50%执行;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挥发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油挥发废气、拆解粉尘、危废间暂存废气、铅蓄电池破损挥发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废油挥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剪切、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通风自然扩散。 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标准值的50%;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你企业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cr≤0.106t/a,NH-N≤0.0106t/a,VOCs≤0.029t/a。 | 实际建设情况: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根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本项目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CODCr排放量为0.072t/a,氨氮排放量为0.0006t/a,VOCs排放量为0.029t/a,满足环保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123 | 0 | 0 | 0 | 0.212 | 0.212 | |
| 0 | 0.072 | 0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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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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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85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初期雨水收集池 | ******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 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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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