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现就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公开遴选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具备承担本项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社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1.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 5 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中专及以上学历 ,有 5 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6.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提供的养老服务。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308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qq.com 。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评估机构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n)《个人信用报告》(均打印后加盖公章)。
4.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5.遴选条件内容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质审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将收到通知参加正式遴选(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服务质量、制度建设等;评审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评估机构库。联系电话:0791-****8587。
三、养老服务机构库运用
纳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库的服务机构,将作为本区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实施单位,需严格按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操作、管理,承接**区老年人相关服务消费项目要求。
四、其他
1.入库机构需遵守本区养老服务相关规定,****民政局的监督、指导、检查。
2.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附件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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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