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0年**农业取水量58.64亿立方米,占取水总量的83.5%,农业耗水量占全区总耗水量的78.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51,低于**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全市农业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2亿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高效节水面积占比达到42%以上。
(二)整改措施
1.优化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
2.采取干渠衬砌、****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直开口现代计量设施配套、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3.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灌区内耕地采取平整土地、改良土壤、衬砌渠道等措施,推动田间节水。“十四五”期间,完成**高标准农田共计18.2万亩。
4.完善机制促节水。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水**“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全面推动优化分配用水量、精准核定用水权、合理确定用水价、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监测监管体系等节水改革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优化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总体种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2024年全市水稻、供港蔬菜种植面积分别为16.74万亩、9.1万亩,较2020年分别减少25.66万亩、0.6万亩,压减60%、7.1%。根据《2024年**水**公报》,全市农业取水量13.164亿立方米,低于农业取水量控制指标。
(二)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源头节水。****水利厅开展干渠衬砌、****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直开口现代计量设施配套等工作,协调推动******麓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及****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落地实施。加大现代计量设施配套力度,安装灌溉渠道计量设施800余套,实施**市三区水**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建成全要素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平。****政府印发的《**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主要指标(2024-2027)》文件要求,2024年**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需达到0.565,对照《2024年**水**公报》,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了0.56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
(三)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节水基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争取9.34亿元,**高标准农田40.49万亩,达到目标要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84万亩,另有4.37万亩正在建设中,全市高效节水面积达到52.2%,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持续完善节水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全市水**取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水**刚性约束,制定印发《**市水**配置规划(2023-2030)》、《**市节约用水奖补办法(试行)》、《**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市再生水置换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划、制度和办法,持续深化节水领域各项改革工作,健全优化节水制度体系。完成农业确权灌溉面积243.93万亩,核定确权水量11.645亿立方米,确权单元755个;核定养殖业确权企业314家,确权水量1435.17万立方米。累计完成用水权交易100笔,交易水量69379.4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7.13亿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951-****992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66号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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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